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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万城镇召开村干部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会议-热消息


(资料图)

6月6日下午,万宁市万城镇纪委在镇委2楼会议室召开村干部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会议,万城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吴小媚主持会议,村(社区)“两委”干部等17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万城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吴小媚通报了乐山村基层“微腐败”的典型案例,乐山村“两委”干部、监督委委员以及村聘干部等9人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的问题,并宣读了关于给予乐山村干部等9人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赔退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公款吃喝的资金的决定。

“微腐败”啃食的是群众利益,破坏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镇党委高度重视惩治基层“微腐败”的问题,望通过这次警示教育会议能引起大家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政底线。

万城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吴小媚强调:一是要严明政治纪律,筑牢防腐思想防线。广大党员要保持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树立树牢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知法守法,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筑牢防腐思想防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始终保持公仆本色。我们干部要坚守党的初心使命,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踏实做好本职工作,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三是敢于担当作为,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我们基层干部干事创业要讲奉献,千万不能做“躺平式”干部,面对工作要有“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工作热情,积极投身促进万城镇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去。

乌场村党支部书记殷诗才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保持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时刻敲响警钟,切实防“微腐败”,在日常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该自己拿的,一丝一毫也不沾。

“在日后工作中,我要以身作则,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大芒村党员干部陈丽佳说。

通过警示教育会议,实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片”的综合效益,增强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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