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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5月18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樊怡君)低保边缘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且自主申报后,可按原待遇继续保障6个月,帮助其稳定脱困。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明确,申请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家庭人均月收入按申请之日前家庭成员6个月的总收入平均计算;申请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按申请之日前家庭成员12个月的总收入平均计算。
《通知》规定了数条救助帮扶措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生活扶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支出型困难家庭生活扶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生活扶助金自审核确认次月起开始发放,并于每月20日前发放到位,自终止救助次月起停止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因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条件,且主动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报告的,经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可以延长享受原救助待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