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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来自省民政厅的消息,我省成立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网络体系后,截至目前,全省407个乡镇(街道)和4664个村(社区)均已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工作队伍。
为了让困境中的孩子们得到更好保护和关爱,“十四五”以来,我省累计投入资金3200余万元,提升完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功能设施,乡镇(街道)未保站和村(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逐步提升。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类困境未成年人群体生活、教育、医疗等保障政策,推动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连续三年提高保障标准。目前,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450元和每人每月1050元,较“十三五”末分别提高了32%和50%。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医疗救助保障制度,全额资助他们医保参保,并提高了医疗报销比例,有效减轻了两类儿童家庭负担。
省民政厅还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培育孵化儿童关爱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深入城乡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逐步形成了共同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格局。
作者 周建萍